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2-13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13日讯(记者 李丹)1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5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同时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创业工作需要,结合中央和省现行就业创业政策,四川5部门提出以下9项政策措施,快来看看! 1、疫情防控期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川办发202010号文件第十二款执行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