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2-10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2020年2月1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2月10日为了依法科学有序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促进全省生产和生活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作出如下决定:一、本省疫情防控工作,贯彻依法依规、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有序规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实施分区分类防控,突出重点、因地施策,实行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疫情防控、患者救治、物资保障、市场供应、企业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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