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养殖豚鼠190只泸州一村民被罚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2-07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商某某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四川新闻网泸州2月7日讯苏忠国 记者 岳东 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处以下行政处罚 2月7日,泸州叙永县水尾镇观音阁村一社,当地森林公安局民警正在宣读一份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村民商某某因违法驯养繁殖,受到了没收豚鼠活体190只,罚款1500元的处罚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和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商某某当场上交了罚款,并主动配合民警对190只豚鼠活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叙永县委宣传部供图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