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2-07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7日讯记者 李丹7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部门公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等多条内容进行了明确 一、关于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执行问题 一延长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 受疫情影响,企业未能按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可通过网厅、手机APP、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途径向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后,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在疫情解除后的三个月内补办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