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2-05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3日讯记者 李丹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就业务经办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及时支付疑似和确诊患者医疗费用 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在支付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时,对医疗机构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认的疑似和确诊患者,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要做好数据的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及时从医保信息系统提取数据并按要求上报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