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1-30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30日讯记者 李丹3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患者救治费用补助、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情防控所需设备和试剂采购经费问题进行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医保电20206号、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人社厅省医保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政策的通知川财社20205号相关政策落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经费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