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1-29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1月28日晚,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和省卫健委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并就进一步明确医疗救治政策、优化就医结算等工作流程提出意见 通知重点内容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医疗救治政策 疫情流行期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就医地予以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各市(州)医疗保障部门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并将名单及联络方式报省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