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1-28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1月28日消息,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防止疾病传播,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是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产生医疗废物的具体科室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医疗机构要及时通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上门收取,并做好相应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