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1-28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28日讯记者 李丹2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人社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四川实际,四川省人社厅于1月28日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职工劳动关系、工资和维权等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通知强调,妥善处理患病职工的医疗期问题 对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需停工治疗的企业职工,应当享有医疗期,企业应按医疗期有关规定发放职工的病假工资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