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1-15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上交所、深交所1月15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981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银行范围,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关于银行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如下:一、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及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可以进入交易所参与以下品种的交易:一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现券的竞价交易,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等;二以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作为投资标的的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与交易;三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品种的交易 八、银行自营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收取标准参照关于试点期间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0209号执行,结算保证金收取标准按照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