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1-07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2月21日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同时废止 目录及标准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提出相关要求,明确了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目录项目及适用范围 目录及标准指出,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目录及标准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