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1-04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1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南江县警方获悉,2019年12月30日,王某(巴州区人)冒充记者诈骗案在南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退赔受害人被骗现金35620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8年9月,南江县长赤镇居民蒋某在巴中住院时,与同病房照顾病人的王某相识,闲谈中王某了解到蒋某家庭困难,而且蒋某夫妇两人急需工作的情况后,便自称是国防时报特稿部主任王某某(真实姓名王某) 两人互相熟悉之后,王某给蒋某看了他的记者证,并告诉蒋某,他所在的国防时报特稿部正准备在南江县建立广告站,他可以为蒋某作担保,让蒋某夫妇分别成为南江县广告站的站长和副站长,进入报社工作第一年为实习期,没有基本工资,接到广告业务就能领到每天300元工资,一年转正之后,月薪至少5000元,但是需要给担保人缴纳保证金每人2000元,办理记者证、聘书等相关证件费用每人还要交纳4000元,另外还需购买摄像机等设备 2019年12月30日,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